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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丨消防支队开出首张罚单,物业罚3000,车主罚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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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当天
宿迁、苏州消防救援机构
开出当地第一张罚单
宿迁
某小区一号楼,电动自行车停放于高层住宅疏散通道,并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大队执法人员多次沟通,车主拒绝整改,执法人员立即对车主进行约谈询问。
经查,李某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大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给予李某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
8月1日,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消防监督员依据《规定》依法对物业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分别开出了三张每张3000元的处罚决定书,要求相关负责人按现场实际情况立即落实整改。据了解,这是因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首起被处罚的案例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增七项消防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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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靠大家
来源:苏州、宿迁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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